Ephesians/4

出自耶穌台灣
第三章 新經全集聖葆樂致伊法所人書
第四章
第五章


第四章 新人與舊人

1 是故吾以因被囚之身,剴切勸爾修身砥行[1],無忝爾之聖召,
2 謙卑温恭,足以有容[2],彼此涵忍於愛德之中;
3 以和平相維繫,務求精誠團結,
4 合為一體,融於一。蓋爾等蒙召之時,固受有同一希望、
5 同一恩主、同一信條、同一洗禮、
6 同一真宰,即萬有之父,超乎萬有,貫乎萬有,而庽乎萬有者也。
7 然吾人亦各按基督之權衡,受有特寵焉。
8 故曰:
    方其上昇,領囘眾俘;
    普天生靈,恩澤是濡[3]【註一】
9 夫既云上昇,則其先已降入地下可知矣。
10 而彼之所以先降,而後昇於諸天之上者,乃欲貫通上下,充塞萬有耳。
11 恩澤所被,或為宗徒、或為先知、或傳福音、或充監牧、師傅,
12 異曲同工,皆為作育聖徒,供役教會,建成基督之體,
13 [4]至我眾翕然歸於一信,共識天主聖子,俾躋完人之境,而止於基督之至善。
14 然則吾人不可再為稚子,隨風飄盪,漫無定止,惑於異端,而溺於邪說。
15 務須篤守真諦,涵養愛德,日漸月漬[5],暢茂條達,庶克仰配為吾人元首之基督
16 在元首庇蔭之下,全身組織,緊湊圓密,百節相承,股肱各司其職,使全身平衡發展,植根於愛德之中,而蔚為大觀。
17 吾為故,剴切勸爾,毋復行異邦人之所行,
18 意志虛妄,理智昏昧,冥頑不靈,而自絕於天主之生命。
19 蓋若輩良心既泯,宜其縱情恣慾,甘處下流,
20 此固非爾等所學於基督者也。
21 爾等果已得其真傳,受其薰陶,則應痛革前非,
22 棄絕故我,不復沉湎聲色,日趨朽壞。
23 務當以昨死今生之精神,易以新我。
24 新我者,按天主之典型,依仁義之真諦而締造者也。
25 是宜棄絕謊言,彼此相見以誠。蓋吾人彼此俱屬一體也。【註二】
26 即偶有所怒,亦當勉自克制,慎毋犯罪。切勿銜怒終日,【註三】
27 而使魔鬼乘間而入也。
28 竊者勿可復竊,寧親手操作,以務正業;有餘且可周人之急。
29 莫使惡言浪語,出爾口中。當因人施教,循循善誘,以成人之美。
30 毋拂逆天主聖神,以貽其憂。聖神者,固爾等終蒙恩贖之印證也。
31 凡怨恨忿怒,諠鬧毀謗,以及一切惡意,皆爾所應痛絕。
32 彼此當以忠厚相待,慈悲為懷,互相寬恕,亦如天主之因基督而寬恕於爾也。


附註

【註一】 聖詠第六十八首第十九節。
【註二】 見先知匝加理書第八章第十六節、及致歌羅森人書第三章第八節。
【註三】 聖詠第四首第五節。


注釋

  1. ㄉㄧˇㄒㄧㄥˋ:磨礪德行。
  2. 有容:有度量、能寬容。
  3. ㄖㄨˊ:沾浸。
  4. ㄒㄩㄣˊ:逐漸、漸進。
  5. ㄐㄧㄢ:浸溼、溼潤。漬ㄗˋ:浸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