John/3

出自耶穌台灣
第二章 新經全集福音若望傳
第三章
第四章


第三章 尼閣德睦來謁、如望論基督

1 時有法利塞尼閣德睦者,猶太之巨紳也。
2 暮夜來謁耶穌曰:「夫子,吾人深知之來教誨也,乃奉天主之聖命,蓋所行之靈蹟,苟非天主所輔佑,其孰能行之?」
3 耶穌應之曰:「我切實語爾,人非重生不得見天主國。」【註一】
4 尼閣德睦曰:「人既老,安得重生?寧能再入母胎,以得重生乎?」
5 耶穌對曰:「我切實語爾,人非生於水及神者,無得入天主國。
6 生於血肉者,屬於血肉;生於神者,乃屬於神。
7 我告爾必須重生,勿以為異;
8 天風翛然[1]而作,爾聞其聲,而不知其何自何往,生於神者,亦復如是。」
9 尼閣德睦曰:「安能有是?」
10 耶穌曰:「汝為義塞之師,而猶昧於斯理耶?
11 我切實語爾,吾人所知,吾人言之;吾人所見,吾人證之;而爾曹獨不納吾證。
12 吾語汝以地上之事,汝猶未信,若語汝以天上之事,又如何能信?
13 人未有升天者;有之惟降自天上,而仍在天上之人子
14 且正如摩西舉銅蛇於野,人子亦將被舉,
15 俾信之者,得免淪亡,而獲永生。【註二】
16 天主不惜以其惟一聖子賜之於世,俾凡信之者,得免淪亡,而獲永生,是其愛世之篤。為何如乎?
17 天主入世,非以判世,乃以濟世。
18 故信之者不被譴,不信者譴在其中矣;以其不信天主惟一聖子之名也。
19 夫真光入世,而世人以行為邪惡故,獨愛黑暗,而不愛光明;故曰譴在其中矣!
20 蓋行為不正者,必惡真光,而莫敢與之近,惟恐其行為之見燭也。
21 至踐履真道者,自與真光相親,所以彰其所行,悉與天主相契合也。」【註三】
22 厥後,耶穌率諸徒入猶太境,與徒聚居而授洗焉,
23 同時如望亦在沙冷左近之衡農授洗,其地多泉水,故人紛來授洗。
24 如望尚未入獄,
25 厥徒與猶太人論及洗禮,頗起爭辯,
26 因共謁如望曰:「夫子曩在約但河外,所為作證者,今亦授洗,人盡趨之。」
27 如望應曰:「苟非自天授之,人亦何所受乎?
28 予非基督,乃奉使為其前驅者耳。此乃予所夙言,爾曹當可為予作證。
29 夫人娶婦而為新壻,新壻之友立而待之,聞其音則洋洋而喜。今者吾樂之沛然充溢,亦復如是。
30 彼當日益,我宜日損。
31 蓋臨自上者,居萬眾之上;本乎地者,不超乎地,而所言亦不出地上之事。惟降自天者,則超軼[2]乎萬有之上。
32 彼所證者,皆屬親見親聞,【註四】而眾獨不納其證。
33 苟有納其證者,是即印證天主之真實無妄。
34 天主所遣者,傳天主之訓,以天主賦以聖神,無有限量故。
35 聖父篤愛聖子,已將一切授諸其手矣。
36 信仰聖子者,獲永生;不順聖子者,無以望生,天主譴怒,恆臨其身。」


附註

【註一】 「人非重生」於希臘文可解為「重生」、亦可解為「生於天」。註釋家多從前說。如 S. Joannes Chrysostomus, S. Cyrillus Alexandrinus, Calmes, Lagrange, Tillmann, Joüon, Voste, Loisy, Bernard 俱從之。我國呂振中譯本則從後說。
【註二】 「俾信之者、得免淪亡、而獲永生。」此語於希臘文有兩種讀法。或為「俾凡信之者、於彼而獲常生。」或為「俾信之者、得免淪亡、(因)而獲常生。」我國譯本如呂振中譯本文理譯本、從第一說。此譯文從第二說。文譯本 Lattey, Spencer, 文譯本 Crampon, Botte 亦從是說。
【註三】 「至踐履真道者、自與真光相親;所以彰其所行、悉與天主相契合也。」「與天主相契合」有數譯法。文理譯為「凡遵上帝而行焉」;呂振中譯為「是在上帝裏面行的」、獻縣新經全集譯為「是因天主作的」。原文與等譯文、俱為「在天主之內」。然此「在天主之內」、可解為因天主而行、亦可解為「與天主相契合」。上文既有『與真光相親』、則此處宜解為「與天主相契合」以順文義。
【註四】 「惟降自天者、則超軼乎萬有之上;彼所證者、皆屬親見親聞。」希臘古抄本、多無「則超軼乎萬有之上」一語。故 Tischendorf 與 Lagrange 以此語或係後代抄本所誤加、故亦去之。


注釋

  1. ㄒㄧㄠ然:毫無牽掛、自由自在的樣子。
  2. ㄧˋ:超過、超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