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uke/23

出自耶穌台灣
第二十二章 新經全集福音露稼傳
第二十三章
第二十四章


第二十三章 耶穌受難

1 會眾遂起,解耶穌比辣多而控之曰:
2 「查得此人,煽惑我民,禁人納稅於凱撒,自稱受命之王。」
3 比辣多乃問耶穌曰:「爾為猶太人之王乎?」耶穌對曰:「爾言之矣。」
4 比辣多謂司祭諸長及羣眾曰:「吾未見其罪也。」
5 眾力言曰:「煽動民眾,傳教猶太全境,發自加利利,周遊至此。」
6 比辣多聞言,詢是加利利人否,
7 既悉其屬希祿管轄,乃移解之,當時希祿適在耶路撒冷也。【註一】
8 希祿既見耶穌,不勝欣悅。蓋久耳其名,渴欲一見其人,且冀一覩其靈跡,
9 因多方詰之,而耶穌嘿然[1]不答一詞。
10 司祭諸長及經生旁立,控之不休,
11 希祿及其侍衛,則鄙而嘲之,披以采服[2],解囘比辣多
12 希祿比辣多素來有隙,是日乃言歸於好矣。
13 比辣多乃召集司祭諸長,及有司與民眾而語之曰:
14 「爾解斯人至,以為亂民;顧吾已就爾所控者,當眾審問,未見其罪;
15 希祿亦未見其罪,爰解之返,足見其實無可死之道,
16 吾將責而釋之。」
17 每屆斯節,例釋一囚。【註二】
18 眾齊呼曰:「願去此人,而釋巴拉巴。」
19 巴拉巴者,城中作亂殺人,而下獄者也。
20 比辣多欲釋耶穌,復向眾言之,
21 而眾又呼曰:「釘之十字架!釘之十字架!」
22 比辣多三次謂眾曰:「斯亦異矣!此人曾犯何罪?吾實未見其有可死之道也,是當責而釋之。」
23 眾更呶呶不休[3],厲聲要求釘之於十字架上。聲勢洶洶,難以理喻。
24 比辣多乃徇其請,
25 釋作亂殺人之巴拉巴,而交耶穌於眾,聽所欲為。
26 眾方曳耶穌出,有古利奈西門者,來自田間,眾執之,使負十字架於耶穌後,
27 羣民隨之,行中有婦人哭之哀,
28 耶穌顧而謂之曰:「耶路撒冷之女兒乎,莫為予哭,當為自身及子女而哭也。
29 蓋來日人將曰:『未妊之婦,未產之胎,未哺之乳,斯為福矣!』
30 爾時人將求山曰:『覆我!』;求丘曰:『掩我!』【註三】
31 蓋青木尚遭此厄,枯木又將如何?」
32 二犯偕行,同赴受刑,
33 既抵髑髏地,乃以耶穌釘之十字架,繼釘二犯,一居右,一居左,
34 耶穌曰:「父乎!眾不知其所為,祈寬赦之。」【註四】
35 有人鬮[4]分其衣,民眾環立觀望,官吏相與嘲訕之曰:「彼曾救人;苟其為天主所選之基督,曷亦自救乎?」【註五】
36 兵士亦加嘲弄,飲以敗醯[5],曰:
37 「爾既為猶太人之王,宜可自救。」
38 復懸標其上,書曰:「是為猶太人之王。」
39 同釘一犯,亦譏之曰:「爾非基督耶?曷自救而救吾儕?」
40 一犯應聲責之曰:「汝為同受刑者,尚不寅畏[6]天主耶?
41 夫吾儕受惡之報,宜也。彼則未嘗為非。」
42 乃謂耶穌曰:「歸天國,請垂念焉。」
43 耶穌對曰:「予實語爾,今日汝當偕予同登福域。」
44 自午正至申初[7],日光晦冥,
45 徧地昏黑,殿幕中裂為二,
46 耶穌揚聲呼曰:「聖父,敬將吾之神魂,託付於爾。」言畢遂絕。【註六】
47 百夫長既覩經過情形,乃歸榮於天主曰:「斯真聖者也。」
48 聚觀著亦莫不拊膺感傷而歸,
49 尚有耶穌素識,及加利利從行諸婦,咸遙立而望,目擊諸事。
50 有議士名若瑟者,猶太亞利瑪大人也,為人愷悌[8]正直,平生企盼天主之國,
51 眾所圖謀,未嘗附和,
52 至是乃入謁比辣多,求耶穌遺體。
53 既卸之,殮以細葛[9],安葬於渾鑿石巖之生壙[10]中。
54 是為備禮日,即禮日之前夕也。
55 加利利偕來諸婦,隨後送之,既見塋壙,視遺體安葬始返,
56 乃置備香科、香膏;禮日,循例休息。


附註

【註一】 希祿者、希祿安第邦也。大希祿之子。分封於加里里、曾監殺施洗如望者。
【註二】 「每屆斯節、例釋一囚。」呂譯新約缺此兩語。文 Botte 譯本、文 Revised Version, Clarandon Bible 亦闕此節。然通俗拉丁譯本與 Westminster Version, Martini, Parsh 等譯本、俱有此二語。文 Crampon 譯本與文 Spencer 譯本則存疑。Merk 希臘本有此二語。
【註三】 見先知何瑟雅書第十章第八節。
【註四】 聖詠第二十二首第十八節。
【註五】 聖詠第二十二首第七節。
【註六】 聖詠第三十一首第五節。


注釋

  1. ㄇㄛˋ然:不作聲。
  2. 采服:彩服。
  3. ㄋㄠˊㄋㄠˊ不休:嘮嘮叨叨說個不停。
  4. ㄐㄧㄡ:抽籤。
  5. ㄒㄧ:醋。
  6. 寅畏:敬畏。
  7. 申初:約下午三時。
  8. ㄎㄞˇㄊㄧˋ:和樂平易。
  9. ㄍㄜˊ:夏天所穿的衣服。
  10. 生壙ㄎㄨㄤˋ:人還活著的時候,預先為自己造好的墓穴。